F.S.菲茨杰拉德《献诗》
司各特,今夜我整理着你最后的残稿,
修改着逗号,校正着重音,
如同当年在普林斯顿的那个春天——
对那二十多年该死岁月的记忆竟是那么朦胧!
你将大作《影子月桂》[29]放在我门前,让我添加句读,校对拼写,润色文饰。
那是一场由梦编织成的戏:场景是——
巴黎一家灯红酒绿、肮脏不堪的酒馆;
忧伤的主人公是一个酷爱赞美却孑然一身的英雄;
数周来他嗜酒如命,废寝忘食地“疯狂工作”,
虽屡经挫败,却斗志昂扬,
将热情奔放的豪言传递给酒馆里
所有哑口无言的小混混、酒鬼和文盲。
一天深夜他被一个酒友刺杀——
被背叛,被自己身上见不得人的罪过背叛——
在小提琴声中淡出舞台。
今夜,在这漫长黑暗的大西洋狂风中,
我写下这样一个故事:
阵阵狂风把世界当作战场,
摇撼着漆黑的大海,在那里,
强盗们在马萨诸塞州供人沐浴的蔚蓝海洋上寻找猎物;
海角在犹如深水炸弹掀起的沉鸣巨浪中摇晃;
隆隆的炮声打断我的思绪,
正是在这些房间里,我努力再次呼吸
来自流光溢彩的酒馆的浓郁芳香,
重寻那明亮的旅馆,重踏热切的步伐。
你曾说过……司各特,那明亮的旅馆业已荒凉,
步伐不是蹒跚便是踱步;酒已淡而无味;
今夜的号角和小提琴也已微弱难辨。
黑暗吞噬了光亮,
如同吞噬大地的火焰般肆虐,
鲜血、大脑和劳作倾入沙壤之中;
这里,在我们这一行的同仁中,
有人发出嘶哑的嗡嗡声;
有人诚惶诚恐得语无伦次;
有人犹如冲着弹跳的茴香袋狂吠的猎犬,
世故地狂吠着加入拘捕者的行列;
有人吞噬了黑暗,弓腰驼背、表情木讷地坐着,
犹如猴头中塞满了错愕野兽的木僵。
我耗费了二十多年,
爬上了大学的台阶,筋疲力尽地拨开门闩,
结果,在那儿找到了你,学院的异类;
苍白的肌肤,黄色的头发,冷酷坚毅的绿眼睛——
在一面镜子前聚精会神地挤捏
在拿骚[30]聚会上留下的几颗粉刺;
纵然我驻足注视着你,
你也没有窘迫地停手,而是瞪着眼睛又抠又挤。
今夜,在更加遥远的日子里,
比业已远去的法国度假更加遥远,
比毕业的春季距我们在市政厅下挥汗如雨的秋季更加遥远,
穿过暴风雨和黑暗,
我们发现,时光在倒流。
你那面镜子的光束令人欣喜地滑过——
让我看到静止不动、上了彩釉的镜中的你,
那双翡翠般的眼睛闪烁着坚毅的目光。
角膜坚韧,眼房冰冷,
那双剔透的眼球时而转动,时而凝视——
将自身的影像传递给它们创造的事物,
将自身的色泽与蓝冰或靓蕾调和,
留下我们在灼火中辗转反侧。
你渴望的不是里茨饭店的那颗大钻石,
而是一小把零散的珠宝:
有些瑕疵的紫晶石,乳蓝色的月光石;
半透明的冷蓝色电气石;
有些许诡异黄色和橄榄绿的猫眼石,
其中一道朱红色岩脉时隐时现——
装着清淡的混合烈酒的紧口小瓶;
些许俗丽的锆石,普通的绿松石;
还有两颗碧绿清澈的翡翠,一颗切割了一半,
另一颗加工至臻——
都在文学,这最昂贵的卡蒂耶宝盒中
找到了各自的位置。
在此,我将它们做最后的展示,
临近结尾时却忐忑深知,
那些被击中而失明的眼睛,正在一个崩溃的
黑暗世界里渐渐隐去,才智之光
渗入旋律、味道、香气、色彩,
以及活生生的语言组成的频谱里,
不见了,消失了。
我们必须在参差的树桩间活下去,
与我们相伴的是:
吞食老鼠以养肥自己忧郁肌肤和贱骨的猫头鹰,
被响雷吓蒙的猴子,还有
俯冲而下捕捉猎物的秃鹰。
而我,在甄选你残存的碎片,可是,
不论我看得多么仔细,
不论夜车开得多么晚,
都无力让一颗蓝宝石重焕本色,
只能是校对拼写,修正标点。
梁亚平杨勇译
超验主义生于19世纪一二十年代的美国诗人与前代诗人有共同之处,那就是,他们都不能单单依靠写诗来维持生计;同时,这些诗人在某些方面又与前代诗人有些不同,几十年前诗中所传递出的地区性落后特征日渐消散,发表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诗作日益显示出华兹华斯、丁尼生、汤姆森、考珀及彭斯等人对美国诗歌的影响。美国诗人不仅借鉴在世英国诗人的创作风格,也在竭力追寻17世纪英国诗人的创作踪迹。17世纪的英国诗人富有活力并给人轻灵之感,这些风格在后代诗人的作品中日渐消逝。美国诗人在一个拜金之风盛行、正直和真理不在的社会中深感无所适从,他们将17世纪诗人看做是文风的典范和学品的楷模。奥立弗·温德尔·霍尔姆斯(OliverWendellHolmes)将爱默生于年在哈佛对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发表的演说称为“美国文学的独立宣言”。在演讲中,爱默生也对当时的美国社会有所评价:“公众和个人的贪婪使我们所呼吸的空气变得压抑而混浊。学者附庸风雅、倦怠懒散、乐于顺从。我们已经看到了悲剧性的结局:国民追求低级趣味,日渐自我吞噬。”(正如美国人从卡莱尔的书中了解到的那样,当时的英国社会也好不到哪儿去。)新英格兰的青年作家们转向17世纪的英国文学寻求灵感之源。爱默生最推崇的作家是赫伯特、密尔顿和培根。但是令他引以为豪的是自己又给玛格里特·富勒[1]介绍了一批其他的17世纪作家:查普曼、约翰·福特、博蒙特、弗莱彻、托马斯·布朗爵士。富勒独自翻译了乔治·赫伯特的兄长切尔伯里公爵赫伯特的拉丁诗,并想象了一段他们两者之间的对话。在对话中,他们探讨积极入世和沉思自省之间的微妙关系以及各自优长。梭罗在大学毕业后花了三年时间潜心研究已经编排完成的英国诗史。他的笔记本里记满了摘自本·琼森(BenJonson)和托马斯·卡鲁(ThomasCarew)所写的假面剧中的语句。他后来将这些语句用在了《康科德和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AWeekontheConcordandMerrimack)()和《瓦尔登湖》(Walden)()中。琼斯·威利[2]的神秘十四行诗令人想起沃恩(Vaughan)的《燧石中擦出的火花》(SilexScintillans)和多恩(Donne)的《神圣十四行诗》(“HolySonnets”)。这种有极强宗教性质的冥想诗充满了对自然之美的赞赏。在冥想诗盛行的时代里,乌托邦式幻想盛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也日益激烈。作家们开始用本来通常用于对付世传仇敌的恶意批评来互相讽刺。这种行为从关于吞并德克萨斯的辩论开始,于墨西哥战争[3]期间加剧,并随着年《追捕逃亡奴隶法》[4](“FugitiveSlaveLaw”)的通过而发展成公开的仇恨。在北方的诗作中我们能看到手拿带血鞭子的种植园主;在南方的诗作中我们能看到这样一些伪君子:他们一面感伤于奴隶制的罪恶,一面让衣衫褴褛的工人们忍饥挨饿。诗人应该参加这场战争吗?或者是否会像爱默生警告的那样,诗歌将被拖进一个充满“牧师的空话/和政客的狂言”的角斗场进而走向毁灭呢?诗歌 )之前我希望他和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同。他应该心绪凝重,充满诗意,既珍视友谊又善于沉思。当我见到那苍白但富含表情的脸庞和大大的眼睛时,我立即就将他视为我想象中的那个人。他不久后将发现自己有“对某些特别类型的人有种偏爱,也许像詹姆斯国王那样的溺爱”。詹姆斯的一系列对男性的迷恋已经给“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带来了痛苦”。这种赋予新朋友一种想象中的完美仍然是爱默生日后社会交往的重要特征。在年爱默生死后,他的一位叫做塞缪尔·格雷·沃德(SamuelGrayWard)的挚友向詹姆士·艾略特·卡伯特(JamesElliotCabot)解释道,虽然他和爱默生一直联系紧密,但他更愿与爱默生保持一定距离:“他能将我抱离地面并吸吮着我的魂灵,以至于如果和他待久了我便会丧失自我……你知道他总是以友谊的激情将其年轻朋友的潜能理想化。”离开哈佛后的日子里,爱默生变成了一个“无望的校长”,他在一个他不感兴趣也一无所知的岗位上饱受折磨。疾病困扰着他,贫困及其带来的窘迫使他觉得出头之日更是遥遥无期。最后,他开始在哈佛新建的神学院学习,但由于眼病,他不得不中断了学业。他的姑妈玛丽·穆迪·爱默生竭力安慰他说失明可能使他成为另一个密尔顿。结业后,他获得了布道的资格,但不幸的是,他又得了髋关节炎,也有了肺病的症状。他的一个叔叔很同情他,出钱让他去南方旅行。他先去了查尔斯顿,然后到了圣·奥古斯丁。然而在他写的无韵诗中,这次旅行更像是一次远征而非病人的疗养。在十五个冬日里,背向北方诸星和闪闪大熊,我游弋于深海之中,大熊小熊迅速移向极地,冷峻的双眸被天际诸星所吸引,伴随着星移星转它们转向海洋。《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在“满是橘树和香橼凉亭”的城市里,甚至“粗鲁的大海”都是友好的,向着“满是贝壳的海滩上泼洒着温暖的大浪”。但是尽管他很感激那里有着疗养作用的温润的气候,但是他还想回新英格兰去接受那个只要他健康允许即可上任的教会职务。他回来后,首先去了他家祖居过的康科德村。他在那里度过了那个夏天的大部分周末;在星期天,他到各个西马萨诸塞小镇布道。他为庆祝自己归来而写的无韵诗里体现了他的成熟,也暗含着他的失落。“我又一次惊惧地看到,/熟悉的旧物在萦绕”,他惊讶于小时候仰慕的康科德河还保持着原样,“看,在这里,他没什么改变;/他只是用多余的波涛/冲破了堤岸,淹没了山谷”。静谧的康科德河(后来爱默生更喜欢用印第安语Musketaquid来称呼它)竟能冲破堤岸,淹没周围的山谷,拥有巨大的力量。然而不变的风景和周边的岩石、花朵、田野以及挂在头顶的树枝却仅仅在提醒他:人难免一死。他们像父亲,对我了如指掌,他们像先辈,对我关怀备至;时光如水,忘不了,少年时的深情厚谊,岁月如梭,只盼望,离世后化尘土共飞扬。此诗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揭示了爱默生对这个他迟早要回来安居的村庄的依恋,也揭示了他对华兹华斯更加地着迷,而在此之前他并不是华兹华斯的崇拜者。他在大学时曾写道:“我最近渴望大骂华兹华斯诗歌的风格,他是写蚂蚁的诗人,他的灵感已经是衰弱的灯光。”和拜伦不同,华兹华斯“仅用表现上的忠实”就将忠实与自然混淆。甚至有些诗句开始萦绕着爱默生,到了年,他在日记本中已经记满了几页华兹华斯的诗句,这些是从一个刚刚在波士顿出版的四卷本《华兹华斯诗作》(ThePoeticalWorksofWilliamWordsworth,)中摘抄下来的。此时,他似乎主要为华兹华斯精神上的升华所吸引,为其永生的颂词所吸引:《留在紫杉树座上的诗》(“Lines:LeftuponaSeatinaYew—Tree”)、《戴恩》(“Dion”)以及《莱尔斯通的白色雌鹿》(TheWhiteDoeofRylestone)。爱默生阅读了柯勒律治所作的《朋友》(TheFriend),该书是出版于年的詹姆斯·玛什版本,它引用了华兹华斯并未出版的一些关于自己生活的诗作,这些为爱默生展示了华兹华斯的另一面。华兹华斯能将日常生活变成自己思想的能力和他顽强地拒绝追随他人风格的理念赢得了爱默生直言不讳的赞美。在滑冰的场景中(不久后在《序曲》[Prelude]第一部中出版),他写道:“真正描写一件事物需要多少的自主自立啊,比如华兹华斯滑冰时的画面,他向后倾斜而又中间急停,这些事实如此简单,但常人却不会将其分离为思想。”年,爱默生应一位哈佛朋友之邀到新罕布什尔的康科德布道,那年的圣诞节他见到了这位朋友的漂亮继女爱伦·塔克。他当时只是教士的候选人,在新英格兰到处布道,从而积累讲道的经验。他的健康不容乐观,然而他在显赫的波士顿第二教堂里仍频繁布道,其前途可谓一片大好。年他和爱伦订婚,次年3月他被任命为第二教堂的初级牧师,7月升为牧师并获得很可观的美元年薪的待遇,年9月他和爱伦结婚。当他把订婚的消息告诉兄弟威廉时,他写道他“现在既有安全感又有幸福感”。的确,在很长时期内这对夫妻非常幸福。但是在结婚之前爱伦便得了结核病,在几次发作后,她的健康每况愈下。年2月8日,爱伦死于波士顿的家中,那时她年仅19岁,他27岁。尽管爱伦“与他在精神上同在”的承诺让他经受住了第一周的悲痛,但是他仍然越来越感到失落。他打起精神写给爱伦的诗都减弱成了可怕的痛苦的呼号。他用阅读新的书籍的方式来转移注意力。在爱默生的一生中,每逢苦难,他便去书中寻找慰藉,这便不难解释为什么每经磨难之后爱默生的知识便会得到大幅扩充。他开始阅读维克多·库辛(VictorCousin)的《历史哲学》(CoursdeLhistoiredelaPhilosophie)。这部书同情地对印度哲学和宗教表示赞同,这使得爱默生对印度哲学和宗教有了比他匆忙研究“印度迷信”(“IndianSuperstition”)时更好的了解。他对唯一神教派[7]和基督教的不满也一直在增长。基督教错就错在它在天堂、《圣经》和耶稣所创的奇迹中到处寻找上帝却不到灵魂中去寻找。更优越的宗教应该是建立在普遍性和直觉必然性的基础上,正如《薄迦梵经》)中的一篇文章所说:“灵魂是自己的见证人,自己的避难所,不要触犯你那有意识的灵魂,它是人类内心至高无上的见证人!”还有:“哦,那通向真理的朋友!那至高无上的精神,你相信他和你自己是一体的。他永久藏于你的体内,是一个全知的检察官审查着你的美德和邪恶。”年7月,他在日记里写了一首不同寻常的诗,该诗用以庆祝自己新的信仰。该诗名为《诺提索顿》(GnotbiSeauton),它是爱默生对自己(也是对读者)的劝诫,他劝诫人们发现自己心中的“被遮盖和被笼罩的上帝的样子”。如果你能理解那些简单真理中的丰富要旨,如果你敢将我的词语与你年轻的思绪相比,那么请将如下事实铭记心底,上帝与你同在,……你是法则,直到从你的内心深处有所回应之时,福音中没有任何关于和平和希望的启示。在这种容光的普照下,整个世界都显得非凡而神圣:世间只有上帝,在我目光所及之处,万物皆随其引领,灯光只是他身影。次年,他辞去了在第二教堂的职务。在国外旅居的一年里,他的病情有所好转。回来之后,他当上了学堂讲师,这是一个受成人教育运动的推动而新兴起来的职业。尽管他仍然作为一个“牧师代理人”在唯一神教的讲坛上布道,但是他越来越把自己看做是乡间学堂或市政讲堂中参与世俗集会的一员,他是世界的探索者。这种新的自由让他兴奋不已;然而,他同时意识到,应该多多感谢成长过程中受到的训练。在一篇名为《优雅》(“Grace”)的短诗中,他对节制的力量表示赞赏。当时,他在布道中经常谈及一种不好的世风,那就是,节制的美德为世人所弃。在形式和音调上,这首诗能让人想到乔治·赫伯特的诗,而赫伯特正是爱默生最推崇的17世纪诗人。庇护我的主啊!我对您是多么亏欠,多亏您为我搭建了如此多的护墙:典范、规则、敬畏,机会的缓慢出现,这些备受嘲笑的“奴隶”就是我的护墙。我不敢用目光来测量,波涛呼啸的海面;我已深陷罪恶的深潭,全身而退难上加难。年,爱默生移居康科德,他很快就学会了赞美那里的乡村美景。《紫杜鹃》(“TheRhodora”,张爱玲译)描写的是诗人在潮湿的角落里突然见到的一朵杜鹃花。在这角落里,紫色的花瓣,落入池中,使黑色的潭水富有艳丽之美。如果杜鹃花被问到为何在无人的角落里浪费美丽,诗人告诉杜鹃花应该这样回答:“美丽本身就是它存在的原因。”康科德的冬天有一种含蓄之美,这种美是不逊于春天池塘中的外露之美的。在《暴风雪》(“TheSnowStorm”)中,诗人赞美了新英格兰暴风雪的艺术性,这暴风雪用“密集的雪片”“为花园末端的农舍戴上了面纱”,然后,将它的绝对权威强加给村庄里的人们:行客、雪橇不现农场,邮差、朋友不来拜访,家人围坐在火炉旁畅谈,分享着被风暴隔开的私密世界。第二天早上,当室友们醒来时,他们发现外面的景色都改变了:快来欣赏北风这石匠般的手艺,他是个狂暴的石匠,……在他的采石场里,砖瓦取之不尽,每处向风的木桩、树和门都变成了白色的堡垒,他还给这些堡垒添上了向外凸出的房顶。暴风雪似乎在玩耍,它给鸡笼和狗窝挂上了大理石般纯净的花环,它把荆棘变成天鹅的模样,它将村中的小路填满,然后神秘地消失,只留下惊愕的“艺术”,只能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缓慢模仿,用一个时代来复制狂风一晚的杰作,这是雪的游戏之作,这是风的随性雕刻。年,爱默生向莉迪亚·杰克逊(LydianJackson)求婚。爱默生曾在莉迪亚的家乡普利茅斯做过讲座,讲座期间二人相识。当时,莉迪亚并不愿意离开他的家庭和朋友,但爱默生在他们订婚后不久给莉迪亚写了一封信,信中含蓄地表达了他对康科德的依恋:“亲爱的朋友,清晨的阳光美丽而温暖,我想我很难离开康科德,我必须说服你,让你爱上它。”他还说:我天生就是个诗人,虽然属于低层次的诗人,但毫无疑问,我是一个诗人。这是我的本质也是我的职业。我的诗歌确实很粗糙而且我的大部分散文也同样如此,但是作为一个观察者和一个热爱灵魂及物质中和谐部分的人,尤其作为热爱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的人,我还是一个诗人。和许多朋友相比,日落、森林、暴雪、河景对我来说更有意义,而且通常情况下,它们与书籍便构成了我一天的生活。所以,不论我到哪里,我都小心翼翼地保持我学习和散步的习惯。虽然这对很多人来说很可笑,但对于我而言,这是保持心声的一种方式。爱默生在康科德的郊区买了一所房子。年9月12日,他应当地居民之邀出席该镇二百周年纪念日并在庆典上致辞。爱默生为此精心准备了一篇长篇演说辞——《历史的演说》(“HistoricalDiscourse”),在演说辞中他将该镇的起源一直追溯到年4月19日的康科德战役。一些曾经亲历那场战役的老兵也到场倾听了爱默生的演说,这篇演说辞中饱含着一种感谢——感谢那些为了争取人们现在所享有的自由而曾经努力拼搏的人们。但是老兵们的日益衰老也在提醒人们:这革命的一代将很快成为过去。年7月4日落成的战役纪念碑正是为了将这段记忆保存得更久些而建的。爱默生答应为纪念碑落成仪式写一首赞美诗,尽管他不能亲耳听见人们将它唱出来。《康科德纪念碑落成仪式上的赞美诗(“HymnSungattheCompletionoftheConcordMonument”)(现在被称做《康科德颂》“ConcordHymn”)里包含了他所写过的最著名的段落:河上那座简陋的木桥旁,旗帜随着四月春风飞扬;农夫们在这里换上戎装,他们的枪声让世界惊狂。只知道这首诗第一节的人可能会惊讶于后面的段落,因为这些段落给人一种宁静之感,它们不是强调人们的反抗,而是强调时间的胜利:敌人早已在幽寂中安睡,胜利者也在幽寂中沉埋;湮灭的时光里桥已倾颓,随深暗的河水归向大海。战役纪念碑使人永久地记住了那段历史;但在那些无法抗拒的破坏性力量(如洪水)面前,它也显得无能为力。爱默生最后向唯一能超越时间与变化的力量祈祷,结束了这首赞美诗:灵啊,你赐给他们勇敢,为后代的自由慷慨赴死,别让碑石在岁月里凋残:它属于他们,也属于你。—年之间,爱默生主要从事公开演讲和论文集的创作,这使他非常出名。几乎每个冬天他都开设系列讲座讲授一门新课程,然后他把讲课的部分内容收集到出版的书籍里。在这些年里,他出版的主要书籍和演说包括《论自然》(Nature)()、《论美国学者》(“TheAmericanScholar”)()、《神学院致辞》(“DivinitySchoolAddress”)()、《随笔集》(Essays)()、《随笔集:第二辑》(Essays:SecondSeries)()、《英属西印度群岛的解放》(“EmancipationintheBritishWestIndies”)()以及《代表人物》(RepresentativeMen)()。他教授“历史哲学”(“ThePhilosophyofHistory”)(—)、“人类文化”(“HumanCulture”)(—)、“人类生活”(“HumanLife”)(—)、“当今时代”(“ThePresentAge”)(—)、“时代”(“TheTimes”)(—)、“新英格兰”(“NewEngland”)(—)、“代表人物”(“RepresentativeMen”)(—)以及“19世纪的思想及行为”(“MindandMannersoftheNineteenthCentury”)(—)。在这些繁忙的日子里,他并没有间断诗歌创作。在年的圣诞节期间,他的诗集《诗歌》(Poems)在波士顿出版;不久,该书又在伦敦问世。此书包括了57首原创诗歌和两首翻译哈菲兹(Hafiz)的诗。哈菲兹是14世纪的波斯诗人,他的作品(被翻译成德文,共两册)是爱默生于年春天在伊丽莎白·皮博迪的书店里发现的。《诗歌》以那首因难于理解而出名的《斯芬克司》[8](“TheSphinx”)开始,以《康科德颂》结束。似乎爱默生早就决定了要先选拔出他潜在的读者。读者们只有证实了自己能耐得住难诗的考验之后,爱默生才能让他们读到熟悉的诗篇作为奖赏。在整卷诗集中,爱默生试着使用不同的格律和形式。这些诗包括他作于19世纪30年代早期至年夏天的诗。许多押韵短篇情诗是他写给第一位妻子爱伦的。在《你的眼眸仍在我面前闪烁》(“ThineEyesStillShined”)中,那个情人发现到处都能发现他爱人的影踪,在小山坡的薄雾和露水里,在一抹一闪而过的鲜明色彩中,比如“红雀展开它深色的翅膀,/露出它两肋的火红”。《护身符》(“TheAmulet”)中的情人开始时玩笑般地希望得到爱人的信物,那也许能让他跟上爱人变化莫测的情绪。在最后一段里,我们领悟到,这个情人的要求并不能完全实现:唉!不论契约还是誓言,都不能证明拥有;我想从最后的表白中知道,爱情是否会天长地久。在一首题为《房子》(“TheHouse”)的诗中,爱默生预见了艾米莉·狄金森所写的那种关于诗歌的诗。《房子》把缪斯女神[9]描写成一位建筑师,她在各大洲寻找经久不变的材料来建造永恒不变的建筑:她慢慢地精挑细选,那些可以做椽的材料,不死的松树或不腐的香柏,都是她的真正需要。……她仔细地搜寻着矿井和矿脉,开采每一块岩石,筛选出精固材料,确保每座大厦都坚若磐石。年卷的其他诗歌都是无韵诗或五音步双行诗。爱默生将他的早期作品《紫杜鹃》(“TheRhodora”)和《暴风雪》也收入其中,并且对其进行了几次新的有趣的试验。《克塞诺芬尼》(“Xenophanes”)(爱默生最喜欢的前苏格拉底时代的哲学家之一)中的说话者满心抱怨,他认为单个事物中的自然价值掩盖了单调的同一性。但他用辨证的方法获得了这样的一个认识:“知道一个要素,探究另一个,/而在第二个之中又会出现第一个”。在《枯萎》(“Blight”)中,爱默生提到,一些年轻的学者们给他们拔掉的植物取拉丁名字,但他们却从没发现这些植物与人类的密切关系;然而,一些慷慨大气并寻求科学统一性的老科学家却正在被这样一群自信的青年学者所取代,爱默生对此表示痛惜。当我们对自然充满敌意的时候,大自然也对我们充满敌意:“而且高傲地以眼还眼”。所以对于我们患病的眼睛来说,矮木看起来有病,夏天看起来很短,云彩遮住了太阳,太阳晒不到稻草,所有的生物都不再渴望茁壮成长。《枯萎》问世之后,爱默生又写了《草甸河》(“Musketaquid”),该诗的基调与前者相左。在这首诗中,爱默生亲昵地赞扬了流速极慢的康科德河,还歌颂了他在河畔所度过的悠闲自在的生活。因为我满足于这些贫瘠的土地,低洼而开阔的草甸,细小而缓慢的河流,我在他人看不上的地方建一所房子,树林之神便更加地眷顾我,准我留守这片自由的土地。月亮和行星投射出柔和的光辉,他孤独思考时的背影与这冷峻的光辉相映成趣。他体味着新英格兰的春寒料峭:在雨中,在洗刷一切的雨中,春天光临了山谷,冲破了云彩,而我则呼吸着早晨清新的空气。他从自己的花园中学到的点滴小事也能给他带来快乐,因为“梨或梅子在一棵树上感情日增”,如同“蜜蜂们在一个大果园中共鸣”一样开心。对于他而言,最好的感觉在于他发现“淳朴的自然给了”他“真正的自由”。《哈马特拉亚》(Hamatreya)中有爱默生写的“毗湿奴往世书”[10](VishnuPurana)里毗湿奴与马特拉亚的对话,其中毗湿奴在反复咏唱大地战胜贪婪而愚蠢的王子们的那段唱词。在爱默生的这个版本里,王子们已经成了康科德的农夫——“迈诺特、李、威拉德、霍斯默、梅里亚姆、弗林特”——他们的名字都是单音节词或在第一个音节重读的词,当这些词嵌在抑扬格的句子里就像有许多犁铧一样。而让他们引以为豪的作物也有同样铿锵有力的名字:“干草、玉米、根、大麻、亚麻、苹果、羊毛以及树木。”当这些朴实的撒克逊农民们反复歌唱着那些自己拥有的东西所带来的快乐时,他们都饱含热情:“西风在我的树林里听起来多么甜蜜!影子在我的山上多么优雅地盘绕!我猜想那纯净的水和旗子,如同我的狗一样了解我;我们惺惺相惜;而且,我肯定,我的行动带有泥土的味道。”同时,女神也在冥冥中咏唱,等待着农夫们的聆听。但是,这些自鸣得意的农夫们却听不进女神所唱的《大地之歌》(“Earth-Song”):在花朵里,大地笑看这些自吹自擂的孩子,大地很骄傲,它的骄傲并非因他们而起;他们驾车和犁地,但他们不能使自己的脚远离坟墓。大地之歌以短行诗写成,听起来像咒语或有魔力的句子:我的和你的,我的不是你的。大地永存,星光依旧,照向古老的大海。大地依旧,但农民、律师和继承人都消失了,“像洪水的泡沫一样”从大地上被彻底地冲走了。在《大地之歌》的末尾,爱默生加上了自己的四行诗。语调既不像自由叙事诗那样的怜悯式嘲讽,也不像《大地之歌》那样的怪诞可怖:我听到大地之歌时,我不再勇敢;我的贪欲冷却了它在冰冷的棺材里一冻不缓。爱默生很少承认自己犯有不可饶恕的罪行,他在《论自立》(“Self-Reliance”)中写道:“如果我是魔鬼的孩子,那我就从魔鬼那里获取源头活水。”在这里,传统的语言是准确的。与通常的欲望不同,对土地的渴求不会随岁月的推移而减退——确实,过去传统的贪念只会增长对土地的渴求。《哈马特拉亚》使我们想起,最大胆的房地产买主也会发现最后他将埋于自己的土地之下,而一个陌生人正在他的躯干之上犁出一道道新的垄沟。《大地之歌》里不规则的诗句使它与另一组重要的诗歌联系起来:《斯芬克司》(“TheSphinx”)、《巴克斯[11]》(“Bacchus”)、《萨迪》(“Saadi”)、《墨林》(“Merlin”)诗二首以及《献给W.H.钱宁的颂歌》(“Ode:InscribedtoW.H.Channing”)。这些诗节包括不同长度的诗行(四音步、三音步、二音步甚至一音步)。虽然有时诗行没有开头,因此成为扬抑格,但通常都是抑扬格。在一个诗段中采用的韵可能在下一段不再使用,可这些诗是押韵的。爱默生用这种诗歌形式书写重要的诗歌,阐述政治和神学的观点,这表明:与中规中矩的诗歌以及自由体诗相比,爱默生更青睐这种形式的诗歌,因为它更加灵活多样,更加富有表现力。虽然爱默生在《诗集》的开篇诗《斯芬克司》中向勇敢的读者们提出谜语来挑战,但《斯芬克司》仍然是这些诗中最规则的一首。该诗共有十七个诗节,每个诗节有八行。其中的十四个诗节是用二音步抑扬—抑抑格写成的,其余的三节和一个四行的完结部都是三音步。不断烦扰人们的恶魔,是衷情最好。龙穴的豁口,也被祝福的光辉照耀;自然的遗忘也不能让人恍惚,灵魂力求完美,眼睛徒劳追逐。正如前面几个诗节告诉我们的那样,斯芬克司的谜语很明显地把自然的、普遍的快乐排除在外。但是,在上面这一节诗中,诗人明确地回答了斯芬克司,真正困扰人类的是我们“衷情最好”。对完美的渴望会使人类永不满足:“我有一个高尚而自由的爱人吗?/我希望他爱我,/但我更期盼他高尚至极。”但是,这同样意味着生活中不停交替出现的快乐与悲伤也是爱情计划的一部分:“永不停息的交替,/一时跟随,一时远离;/痛苦之下是快乐,/快乐之下是痛苦。”但是尽管我们不高兴,我们还是相信爱是宇宙变化的中心,发出它“强烈的脉动,/直到白日的尽头”。斯芬克司对这种轻蔑的回答不以为然,这很出乎人们的意料:她非但没有纵身跳下悬崖(俄狄浦斯解开了斯芬克司的谜语后,她跳崖而死),反而突然变化出上千种美丽的模样:斯芬克司不再蹲伏于石上,而是快乐地站了起来;她融进紫霞里飞翔,她融进银月里变白;她摇身一跃变成黄色火焰;又化做红色与花朵同绽放;她流进了翻着泡沫的波浪;她站在莫那那克的山顶上。斯芬克司最后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信息:“谁能解读我所说的任何一个意思,/谁就是我的主人。”爱默生许多诗作都以神话传说或历史人物命名,如《巴克斯》、《萨迪》、《墨林》,这些人都 在这无限的外部财富间我依然感到内心的贫瘠;鸟儿已高唱它们的夏天,而我的春天仍未开始。自然中的一切都不受阻滞,即便最小的鸟儿都本能地知道如何歌唱和创造。那么为什么独有诗人匮乏艺术、不善表达呢?麻雀在大清早歌唱毫不延迟筑巢建房间;万物都准备好听她把歌儿唱响,现在到了完美的一天。我是否要等秋风被迫寻求更温和的光线,不遗留空巢,没有树木回应我的曲调。自我谴责只是梭罗早期日记的一种基调,并非是主导性的。“一丝快乐充溢我们,犹如阳光拂过大地。”他写道。他又补充说,“社会是芬芳馥郁的。”他把阿那克里翁[20](Anacreon)的三首诗译为无韵诗,即《春颂》(“ToSpring”)、《爱颂》(“ToLove”)和令人愉快的《蝉颂》(“OdetotheCicada”):“我们认为你很快乐,蝉,/因你高居树端,/吮吸甘露/像高高在上的君王你放声吟唱。”缪斯女神喜爱蝉,日神(Phoebus)还亲自为它高歌一曲:“岁月不会摧毁你,/灵巧的你,土里生,爱歌唱,/不受冷酷之苦;你几乎就像众神”(该诗后来收入《马萨诸塞自然史》[“TheNaturalHistoryofMassachusetts”])。他在每个季节都找到了快乐的理由。2月里康科德河水解冻,河面上升,住在岸边洞中的麝鼠被迫迁出,梭罗注意到“从草地上吹来的风满载着浓浓的麝香气息,芬芳的幽香向我们宣讲尚未开发的荒野”。他把这一经历写成一首诗(后来收入《马萨诸塞自然史》):河水上涨,越来越高,像某种温柔的势力,渐渐弥散过驯服的城镇;每一株丛生草很快变成了一座小岛,某座友好的阿勒山[21]上,在这里疲倦的河鼠在休息。洪水把康科德变成了一幅壮美的山水画:我们的村庄呈现出乡村的威尼斯景观,远处的沼泽是它那宽广的海滩,那边枫林之中的小峡谷平静清幽,远比那不勒斯湾更加美不胜收,在我邻居的玉米地之中,我看见了金色的号角吹动。像美一样,爱在梭罗所见的景色中似乎也无处不在:“爱是所有自然颂诗的主题——鸟儿的鸣啭是一曲颂歌——一曲婚礼颂歌。草地上,花儿在举行婚礼,用珍珠和钻石装饰着树篱。”他试写了一些关于新英格兰的阿那克里翁风格的诗,写烟、写霾、写雾。清晨急速上升的炊烟成了“翅膀轻展的烟啊,伊卡洛斯[22]之鸟,/向上升腾,你的翅膀就要消融掉,/悄然无声的云雀,黎明的信使啊”[23]。夏日的阴霾是“拍击着地面的大气之浪/空中的河口,光的海峡/气流的碎浪,热力的波涛/内陆之海的夏日细水花”[24]。即使聚集在河底的忧郁的雾霭和沼泽也被赞美为一个“变化多端的上帝”带着敬意宣称:“你是天空中清风吹拂的草地。”如果说领悟带来了一种喜悦,记忆则增强了领悟的快乐。在年日记中他开始写作一首无标题的无韵诗(《在这单调乏味的生活循环中》[“Withinthecircuitofthisploddinglife”]),后来这首诗发表在《日晷》和《马萨诸塞自然史》上。梭罗在该诗中解释了感悟到的景物之美如何能通过不同季节的回忆加以强化。在冬天到来的时候,霜浓之夜,我高栖在小楼上,愉快的月亮寂静的光辉中,每一根树枝,阑干,突出的水管上,冰枪越来越长,映出日出的光箭;当时我记起去夏流火的正午,一线日光无人注意,悄悄地斜穿过高地上长着约翰草的牧场。(张爱玲译)冰冻的小溪使他想到它欢快流淌时的潺潺声。深埋在“皑皑白雪下的”苍茫大地令他想到新犁的垄沟如何在春天的阳光下熠熠闪光,田鸫如何在农夫身后啄着泥土。于是,“通过上帝廉价的经济,重新丰富起来”,梭罗找到了力量继续冬天的任务。他也以不同的语气写了一些自然诗,充满滑稽和轻松的幽默。在日记中他描绘了“一条小溪被正午的太阳从霜冻的镣铐中解放出来——而冰柱正在苹果树上融化,到处充满生机,币鸟飞来飞去”。紧接着是二十节二音步的诗行——第一部分写早春,第二部分写在此之前的冬季。梭罗在日记中评述道:“简洁即是丰富。”这些诗行使人想到,他已经学会感受到他周围一切的勃勃生机。现在冰消雪融在这温暖的日光里草原在流动小河奔流不息。……苹果冻消乌鸦啼叫松鼠啃咬僵硬的水果。我循着老鼠的脚步来到它们栖身之处在这里,它们正将苹果核吃饱满满一肚……雪花飘落水獭爬过鹧鸪高歌在远处的树林游客带着梦想树上的冰闪着光蓝色的鹣鸟尖声叫嚷用愤怒的语气……斧声回响清脆猎犬连声狂吠叮当之声荡回是寒冷的声誉猎人的号声唤醒黎明田野上的孤零吓坏了猎物。 空气的叮当声里回声被荡起带到兔子窝里带着可怕的嘈杂 她嗅着空气远远地进食又回到原地她开始的地方。在另外一首作于年秋的抒情短诗《鲑鱼溪》(“SalmonBrook”)中,梭罗谈到了他渴望回到(哪怕是在记忆中)新罕布什尔的两处溪水旁,它们的名字跨越语言障碍,韵律十分和谐。鲑鱼溪泊,潘尼楚克,记忆中你甜甜的溪水流淌,何时我会再次看着或是再将钩索投进你的波浪?梭罗在年与弟弟约翰到怀特山区(theWhiteMountains)游览了这些小溪,并花两周时间泛舟和徒步旅行。这次旅行后来记在他出版的第一本书《康科德和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AWeekontheConcordandMerrimackRivers,)中。但是约翰于年1月英年早逝,梭罗头脑中甜甜的河水并非由于路途遥远无法接近。正是梭罗对诗歌的认真程度使得无论是约翰的早逝还是随之而来的重病都不能阻止他在年开始的一项计划:写一部计划已久的英国诗歌史。他于年11月从爱默生家搬出,与一位老朋友一起住进离哈佛图书馆更近的剑桥。在他看来撒克逊诗歌(theSaxonpoetry)“比任何能称做英语的写作都更具哲学倾向”,于是他从撒克逊诗歌开始,一直钻研到17世纪的英格兰和苏格兰诗集:韵文传奇(metricalromances)、民谣(ballads)、乔叟(Chaucer)、高尔(Gower)、邓巴(Dunbar)、加文·道格拉斯(GavinDouglas)、詹姆斯一世(KingJamesI)、利德盖特(Lydgate)、丹尼尔(Daniel)、悉尼(Sidney)、斯宾塞(Spenser)、罗利(Raleigh)、马洛(Marlowe)、皮尔(Peele)、莎士比亚(Shakespeare)、琼森(Jonson)、赫伯特(Herbert)、马韦尔(Marvell)、卡鲁(Carew)、夸尔斯(Quarles)、多恩(Donne)及洛夫莱斯(Lovelace)等。他并不很在意平衡或比例;他写高尔与写乔叟笔墨相差无几,写夸尔斯比写赫伯特和多恩着墨更多。他所感兴趣的是强烈的诗歌效能——描述力、公正或者只是令人信服的常识——使得诗人与读者之间的时空距离被消除的时刻。“听到古老的苏格兰诗人道格拉斯描写的日落——就如我见过一样——从那些令人厌烦的陈旧的苏格兰语书页中我得到了补偿。没有什么能像发现古老和当代之间一些自然的和谐能使古老恢复和具有人性,并令人愉悦。”故而夸尔斯以其诗歌之“强烈自然之感”吸引着他:“他所用的词语都取自他真实的生活,并非为了艺术目的而空话连篇。它们有着生命的气息……聆听和品味他所发出的每一个音是一种愉快。其诗力之坚实应永远受到尊重。”他对单个诗人的评断常常很尖刻,但他对英国诗歌总体上的评价可能令人吃惊。读赫伯特使他意识到:“在我们的英国语言中,我们很少发现有表达对上帝之爱的言语。对上帝之爱,普遍之爱的情感极为缺乏。赫伯特几乎是唯一的例外。”梭罗一直没有完成他对英国诗歌的研究,尽管有个别密尔顿和卡鲁所作的17世纪的假面剧片段进入了《瓦尔登湖》(Walden,)。集中研究英国诗歌的真正价值在于它促进了对想象活动总体上的思考,尤其是对自己创作的思考。从整个这一时期的日记中,人们可以描画出一种模式:梭罗对一个英国诗人的评论主要是一些箴言,或是关于诗或想象的,或是关于原创诗歌或描述性散文的段落的。例如,在年的一篇日记中,梭罗相当详尽地谈到了14世纪的诗人约翰·高尔(JohnGower):高尔像一个具有常识的人用自己卓越才华写作,他采用平和的而非高雅的方式创作叙事诗……他叙述的事物有时乔叟也歌颂过。他以对原作公正的理解讲述着自己的故事——有时在他的手中以直接和中肯——或者我应该说率直的平易,使故事更加完美。在讨论高尔之后紧接着是一段关于诗人立场的论述:“诗人是与宇宙中心法则有亲缘关系的思想平和的参与者——他的行为模式中没有激动——他泰然自若,仿佛静止在宇宙的中轴上。”对乔叟的诗《女修道院长的故事》(PrioresssTale)和《修女的故事》(NunsPriestsTale)的讨论直接进入了《在这单调乏味的生活循环中》这首诗。第二天梭罗写到一些关于在冬季阅读自然史的快乐的句子,这些句子很快成了《马萨诸塞自然史》的开头。阅读英国诗歌激励了他,他振作精神进行新的创作。此外,16、17世纪的诗人——以他们的幽默、喜用悖论和对人类情欲的复杂处理——使梭罗找到了一种比他的前辈诗人所能提供的更加适合他性情的内心生活表达方式。在一首以《同情》(“Sympathy”)为题的早期诗歌中,他表达了自己的悲哀,即彼此含蓄阻碍了与一个“文雅的孩子,/他的容貌皆由美德之模塑成”的更融洽的相处:每一次,当我们走近对方,苛刻的尊重将我们阻止在更远处,于是我们似乎无法来到彼此身旁,比初见时更加生疏。现在这个孩子离开了,梭罗只能悲叹他错过了机会,宛如他是田园挽歌的歌者。快点庆祝我的悲剧;用适宜的旋律回荡在你的山林和田地;在这种情况下,悲哀要比其他场合的所有快乐,对我更值得珍惜。尽管他渴望爱,并且在日记中不断地提到爱,梭罗内心的匮乏有时很强烈。他在年写道:“我为朋友能做的最多的仅仅是成为他的朋友。我没有财富赠与他——如果他知道我因爱他而幸福——他将不再需要其他的回报。”他感到困窘、隔膜:“我的灵魂和身体像笨拙的连体婴儿,彼此[25]磕磕绊绊、互相干扰、摇摇欲坠。”他沮丧地写道。《我是一个徒劳挣扎的包裹》(“Iamaparcelofvainstrivingstied”)这首诗最初发表于年7月的《日晷》,后来刊印于《康科德和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的“星期五”这一章,他把自己比做一束用稻草捆在一起的小花和香草:我是一个徒劳挣扎的包裹一次偶然,我被包在了一起左摇右晃,它们的纽带无力而又宽松,在我看来,是为了更狂野的天气。一束无根的紫罗兰,酢浆草混杂其中,用一缕稻草包绕一旦它们的嫩枝被盘卷,规则就被定好我则被它固定,不动。……在这里,我曾短暂开花无人见,我将汁液向上吮吸,虽然土地中没有根脉,只为保持我绿色的枝干,但是却站在一个空空的杯子里。这里,17世纪诗节形式的复杂性以机智调节哀婉,说话者的不统一造成了自我贬抑这种情势。但是《我是一个徒劳挣扎的包裹》的无助并不是梭罗唯一的性爱取向。年10月发表于《日晷》上的一首诗把高贵的男子气概的友谊想象得如此带有敌意以至于达到了致命的边缘——仿佛一个帐篷要盖住的不是阿基里斯(Achilles)和普特洛克勒斯(Patroclus),而是阿基里斯和阿伽门农(Agamemnon)。[26]从莎士比亚的一段铭文展开——“诸位罗马人,朋友们,同志们”——梭罗讲出了这番为了理想爱情的奇怪祷文:让这纯洁的恨依然支撑我们的爱,我们也许是彼此的良知,并且大体上从此拥有我们的怜惜。我们对待彼此就如对神,在美德和真理中,我们所有的忠贞,给予对方,怀疑留给下面的神。他把这首诗发表于《康科德和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星期三”章,在这里他重复了关于友谊的长篇讨论——这份颂词既是送给死去的弟弟约翰,他曾是他年河上旅行的同伴;又是送给爱默生,他曾敦促他写一篇关于这次旅行的记述。“在我们与世人的交往中有情感的交流,例如没有神的启示教会我们期待,它超越我们尘世的生活、为我们预期天国,”梭罗写道,“我们的生活如果没有爱就是焦炭和灰烬。”但是他也警告说:“如果我看朋友的美德比别人看得更清楚的话,他的缺点也因此而更明显,我们没有这么好的权利来恨我们的朋友。”如果真正的朋友是“肉相连、骨相牵”,那么我们之间的任何争论将是“致命的、持久的”。朋友“注定不愿像仇敌一样互相辩解和探讨(问题)……其自身有解释的必要性,——什么解释能够弥补它呢”?19世纪50年代初,梭罗一度与爱默生疏远,他在日记中推测他们之间的联系现在成了痛苦之源:“我与他之间的那种世人所称的友谊已经持续了14年,对他的爱使我的想象力得到了满足;然而我们之间的恨却比爱更强烈。为什么我们被如此不尽人意地联系在一起?”在一系列痛苦的日记诗中,他既写了一种“乐意消灭”对方的恨,又写了违背他意志的重复出现的爱。爱默生与梭罗为平息他们之间的不快而进行的会面在梭罗看来就像北方与南方之间在立法问题上所表现的无尽的冲突一样:爱的船上,政府的船上每一个都用恨来压舱。我们拥有的每一届国会,都意味着联盟之愿未遂。《日记》(Journal,September)他们之间的不和尽管结束了他们早年亲密无间的友谊,并没有使他们永远断绝联系。19世纪50年代中期,爱默生的日记中又包含了他们一起散步的叙述:昨天与亨利去索密尔溪(SawmillBrook)。他在寻找黄色紫罗兰(短柔毛)和睡菜,他进入水中,然后找到了。(他)已在外查看五天了。已经找到了他的花,他从前胸口袋里拿出日记读所有应该在5月20日这一天开花的植物的名字,对此他像一个银行家记录票据何时到期一样记载着。又一次与亨利散步,并找到了芳香一枝黄花[27],叶片上有着透明的尖端;找到了两株带有鹿蹄草香味的远志[28]……但是我为森林的美景陶醉了,想到尼罗(Nero)[29]宣扬林中散步应是一种享受。这是躲避年老的秘密之一。爱默生还有另一位老朋友,是一位诗人,他同时也是梭罗密友。爱默生与他一起舒心、愉快地散步。威廉·埃勒利·钱宁(WilliamElleryChanning,—),生于富有的商人之家,是一位著名的唯一神教牧师的侄子。他写的诗在爱默生看来表现了“超乎寻常的诗歌气质和思想感情的乐观美妙”。钱宁的一位朋友沃德(Ward)曾给爱默生看过钱宁的诗。对于尚未谋面的钱宁,爱默生写道:在美国我还没有见过具有如此内省力的诗作。我当然珍视完美的诗作,你的诗不是完美的。最好的诗歌能使人的视觉、听觉、心灵和思想得到美的享受。然而我如此珍视这种诗歌的激情,每当这种激情出现,我可以轻易原谅诗中的破格和疏忽,尽管没有这些问题诗会变得更平庸起来。爱默生给年10月那期的《日晷》写了一篇评论“新诗”的文章,当期的《日晷》编入了12首钱宁的诗。他曾劝说钱宁让他改正诗的标点、调整诗的韵律以使之顺畅、删去错误的语法使用等,但他发现诗人很固执,并不听劝。他大为恼火(正如他告诉一位朋友),钱宁似乎认为他的“错误的语法和胡言乱语”都“借助于他忠实的灵感而神圣化。诗的灵感是用来美化苍蝇和蜘蛛并使之不朽的吗?”但是在《日晷》上他为钱宁诗句上的失误辩解却冒犯了不止一位读者:“作家并不怕写得不完美;他的心中有太多的伟大意义来代替琐屑之事,并且要孤傲地为他的同等地位的公民写作。”年,当钱宁(在爱默生的协助与塞缪尔·沃德的资助下)出版了一小卷《诗集》(Poems)时,一位与波士顿和康科德均无关联的批评家详细研究了这本书,他把爱默生对钱宁诗歌的吹捧看做文学民族主义对批评判断力的不利影响。埃德加·爱伦·坡(EdgarAllanPoe)在年8月这一期的《格雷厄姆杂志》(GrahamsMagazine)上以《我们的业余诗人》(“OurAmateurPoets”)这个轻蔑的标题评论了钱宁的《诗集》。他试图表明钱宁的诗歌极其糟糕——语法不通、韵律不合、夸夸其谈、意义空洞。他特别蔑视钱宁写不出一行能划分音步的诗。绝对的放任[30],——迷人的随便的衣着[31]——节奏的全然松散是C先生的最引人注目的当然也是他的最与众不同的特点之一。例如,第3页中的一行诗,听他来读或划分音步抑或听任何人读或划分音步,都是一桩乐事:Masculine,almostthoughsoftlycarvdingrace,在这里,“masculine”要读成扬抑格,而“almost”要读成抑扬格……再如第18页中的这一行:Ileavethee,themaidspoketothetrueyouth,在这里,两个“the”都需要重读以保持抑扬格的诗律……又如第32页的这一行:Thesereneazurethekeenstarsarenow还有本页中另一行:Sometimeofsorrow,joytothyFuture.但是钱宁的蹩脚的韵律只是他的问题中的一部分。他空幻的多愁善感并不难理解,而坡禁不住用嘲讽的离题之语贬低它们。当钱宁看到睡着的女主人而反问自己:“啊!若你夜夜得安眠/凭那少女的贞节/难道不会令你舒闲?”坡回答道:“是的,我们认为基本上会的。”当钱宁宣称“与其失去平衡/不如被彻底遗忘”,坡表示同意:“举例来说,与其在弹塔顶上失去自身平衡,不如被彻底遗忘。”爱默生对劣质诗歌的赞扬在坡看来是他经常为之哀叹的民族主义倾向的一个惊人的实例:过分赞扬美国作家,只因为他们是美国人。如此片面只能导致美国的文学处于持续的平庸状态。为不能遵循语法和韵律规则的诗人开脱就是承认美国诗人写不出更好的诗歌。文学民族主义导致文学无能。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在纵览70年来为建立美国文学传统而产生的思想贫乏之作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为了体面而认为绝对有必要建立我们自己文学的那种情绪一直在伤害着我们已有的文学。”爱默生没有因坡的批评而气馁,他继续努力帮助钱宁。年他成为《日晷》的编辑后,发表了一大批钱宁的诗歌——如此多的诗歌,以至于钱宁在《日晷》上发表了比其他任何投稿者都要多的作品。当钱宁的第二辑《诗集》(Poems,)付梓时,爱默生将一本新书样本寄给朗费罗(Longfellow),暗示他如果在《波士顿信使报》(BostonCourier)写一些友好的话将对这本书的发行有很大帮助。朗费罗礼貌地谢绝了(他的要求):“我并非对许多美好的东西视而不见,但这并不影响我如此乐于感受的发自内心的赞美。”爱默生在钱宁身上看到了什么呢?他曾坦言诗歌中有一些魔咒一般的诗行,而他特别容易对其中的“魔力”动感情。钱宁有一种才能,能够写出吸引他的诗行。“用匆匆日光的织机/我织出了天空的寿衣”;“失明大地的沉默伙伴/白昼的回想,时间的敌人”;“我在这巨大的生命之河中漂流”;“如果我的轻舟沉没,那是去另一处海洋”。他的随笔中夹杂着钱宁的诗句,甚至用轻舟沉没这一行作为他的随笔《论蒙田》(“Montaigne”,)的结尾句。孤立的诗行几乎不足以建立钱宁作为严肃诗人的声望,即使在极富雅量的爱默生看来,年版《诗集》遭到坡的尖锐嘲讽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钱宁很少固守任何定式或完善任何计划。在随后的岁月里,他认真雕琢着自己的诗艺,学习写作音步规范的诗行,并寻找新的主题和形式以更加适合他的诗才,以此超越在第一部不成功的诗集中那些仿雪莱式的抒情诗。他接下来的三本诗集包括了更好的诗歌,其中最好的是描述新英格兰的风景和居民的诗。这些用五音步写成的低调的叙事诗,无论是押韵的还是不押韵的,都反映了钱宁对新英格兰乡村的热爱。在此他曾每天与梭罗或爱默生结伴散步。这些诗也反映了他英明果敢地从周围生活中寻求想象素材的能力。《诗集:第二辑》(Poems:SecondSeries,)中的一首诗《教堂司事[32]的故事》(“TheSextonsStory”)是关于一名兼做教堂司事的樵夫的故事,他既打棺材又挖墓穴。一个寒冷的冬日下午,他满怀欣喜地出发去送一口刚做好的棺材。对于那些丧失亲人的痛苦,他既非冷淡无情也非视而不见,而是由于长期接触使他对死亡熟视无睹。“教堂司事忘记了什么是死亡,/他经营着坟墓,就像人们经营着农庄。”当他准备越过一条狭窄而又深深的小溪时,田里的光辉使他扭头去看落日:走近桥时,他转过头,因为这样的红光徘徊在雪上,地上,如此灼热,就像夏天的火,他的心跳动着迎接那一天最后的金色光辉他把棺材送到那个悲伤的家庭。在归途中,空中忽然布满了雪花编成的花环,回荡着寒风吹过树林的哗啦声:从围绕着草地的平静的小山里,教堂司事听到了悲哀的音乐声,这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当一群受惊的鸟儿振翅飞过空中,从飞快振动的翅膀中投下光线。雪封住了路,盖住了路标。但是教堂司事告诫自己,他已经忍耐过更糟的情况。他坚毅地面对风雪,在胸前拍打双臂温暖自己。他试图在一片模糊的白色中找到那座小桥。突然,他的脚在雪中踩到什么光滑的东西滑到了。那正是小溪像玻璃一样的冰面。还没等站稳,他就滑进小溪并沉入水中。他惊骇至极、大呼救命。附近一户农家听到喊声,在风雪中跑来将他救上岸。第二天,受到惩戒的教堂司事回到他走过的原路,发现“刺骨的严寒”只是在奔流的小溪上形成了一个冰拱而已,他前一天正是从这个冰拱上走过的。年诗集的另外两首诗描述了钱宁自己见到的新英格兰风景。《孤独之路》(“TheLonelyRoad”)以经过一座废弃的家宅起笔——一棵果树从地窖裂口处长出来,一个古老的苹果园围绕着一座小花园:一堵摇摇欲坠的小墙,围成一个方形,这里上等的果树展示着花园的自豪,现在又被漆树染红,那红红的球果取代了人工种植的颜色。此地极为荒凉,甚至是在离开很久以后,这些场景还留在诗人的脑海中,尽管他的悲哀来自于一种生活方式的放弃而不是一种悲剧。想到这里充满活力的过去,诗人在想象中建起一座房子,里面住满了人。想象有孩子们在嬉戏。然后他意识到“我们称为生活的那种东西停留在”幻想的交织中。他离开前默默祷告,这个“阴暗静寂的地方”只有“立誓冥思的人,/依然是我们自己,过去的创造者”才会来到这里。《瓦褚塞特山》(“Wachusett”)是年诗集中最长的一首诗。这首诗用并不严格的五音步双行体写成,韵脚有时需要新英格兰式的发音。例如,当“before”与“Noah”押韵时或“adorn”与“Lawn”押韵时。瓦褚塞特山并不高;现代地图册中估计它不过两千英尺高。(钱宁说瓦褚塞特山“不像萨勒姆海滩一样平坦,/而一个身体虚弱的人能够登攀”。)如果说它缺少怀特山脉(WhiteHills)的庄严或者凯兹吉尔斯(Catskills)的激流和银色的小溪,它却提供了点缀着惬意的小村庄的人居风景。正如梭罗攀登同一座山时所注意到的:“在每一侧,都可以看到连绵起伏的城镇,就像梯田一样,直到在地平线上消失。”钱宁饶有兴趣地注意到,他眼中的每个村庄至少有三个尖塔:“浸礼会教堂、卫理公会教堂、东正教堂”,有时也有一座唯一神教的教堂尖顶。村民们如此关心的不同教义对钱宁而言则意义不大。在每一种教义中他看到了同样的真理,但是这景色依然令他赏心悦目:但是我深爱将它们俯视一通,在像耶路撒冷那样的多石风景中。漆成白色的村庄微光闪耀,房子光亮,就像纸制的城堡,山谷中每一阵风吹来,或许可以使它们像飘雪一样散开。这虽是乡村风景却几乎不具田园风光,因为美国人(Yankees)在每一条河流中看到的仅仅是活力之源:穿过小小河谷的小河流,成了镰刀和斧子,把所有的工厂赶走,池塘被毁灭,甚至微不足道的小溪也变成了水门,在河湾高高涨起。这勤劳的景象反映了当地居民的性情,在那神秘的被称为“竞争”的斗争中,在武士战争的现代替代物中,他们每天都要对照吝啬的自然与邻居的睿智检验自己的智慧。年轻的钱宁很快便对贪欲之神[33]的奴隶们大加嘲弄,但是现在他在对乡村生活的尖刻评价中看到了更可敬的一面:“有手艺的人,得到人们的尊敬,/笨手拙脚的人,美德也消失无影/由于他真实的水平。”这严格的清算账目,依然使得繁忙的乡村以及它的家畜展览会和图书室成为一个民风淳朴的地方。“甜甜的面包、浓浓的牛奶,还有压在饭桌上的大苹果。”当霜冻使橡树叶的颜色“像红酒,/红色在温暖的马德拉[34]的生产线上熟透”,当一缕残阳照在湖面,湖面“像萨拉丁[35]明亮的刀刃”闪闪发光,在夏日的印第安空气中,风景本身也不想再富丽堂皇。这就是寒冷、阴沉、荒凉的新英格兰,还是温暖的非洲海岸?在落日的余晖中很难辨明:“这是远处的丹吉尔[36],是模糊高大的擎天神[37];/还是毛利塔尼亚[38]以及她的黑貂皮,/富含金泥的河流、大象和国王。”年的《樵夫及其他》(TheWoodmanandOtherPoems)诗集中有一首题为《落日湖》(“TheSunsetLakes”)的短小、有趣的诗。这首诗描述了在一个阴云密布的日子,钱宁穿过美丽的原野看到的新奇景色。他每走一段就能遇到一个新的湖泊。他感谢自然创造了“三个湖,三次令我赏心悦目/漫不经心的眼睛慢慢地寻找愉悦”。当我在柔顺的苔藓上沉思,白昼里闪过的最后一道荣光落下,以意想不到的灿烂,穿过幽暗,斜洒过寂静、孤独的群山,直到在这火焰中,此地也像社会一样。钱宁自己孤独的一生是一部错过机遇和玩忽职责的悲哀的编年史,但是他坚持在自然中找到提供给每一个人的“新鲜、丰富、永葆生机的恩惠”的证据。在《离家不远》(“NearHome”,)中,他力劝读者每天黎明前出门去欣赏世界的诞生。那么他们会在各方面找到乐趣,就如他们观看清晨的薄雾从草场上退去,聆听潜水鸟的叫声,或斜倚小舟观看水中昆虫“自得其乐,用它们微暗的躯体/在水塘上连续地编织圆圈”。其中最好的是前一个夏天寻找新英格兰特别美味的水果——蓝莓,生于高地的蓝莓丛是每次搜寻的目的:这里是西方人塑造的花园,难得的隐秘之处,白桦和蕨类的庙宇,浅绿色漆树的保护区,藤蔓浓密,古老的石墙摇摇欲坠。超验主义文艺圈的其他诗人也在《日晷》上发表作品。卡罗琳·斯特吉斯([CarolineSturgis],即后来的威廉·塔潘夫人[Mrs.WilliamTappan,—]),一位富有的波士顿商人之女,于年由玛格里特·富勒(MargaretFuller)介绍给爱默生。斯特吉斯的狂热、明显的藐视常规以及她那黑色而娇美的面容吸引着爱默生,他开始与之书信来往,以至于后来深化为真正的友谊。与所有的超验主义者一样,在一个沉迷于各种社会改革运动的时代里,她主张诗歌与艺术的重要性。在一首题为《英雄》(TheHero)的诗中,她指出文化对人类的尊严与对改革者的工作一样是绝对必要的:“不奋力解除奴隶的桎梏,/不思考让劳动者休息;/除非华美在平原遍布/自由人依然不幸流离。”她的姐姐埃伦·斯特吉斯·胡珀(EllenSturgisHooper,—)为《日晷》写了11首诗,其中3首后来被爱默生收入他的《诗坛》(Parnassus,)。胡珀的《致R.W.E》(“ToR..W.E.”[39])一诗显示了在爱默生的熟人中常见的矛盾情绪,她经常为他的崇高而激励,然而却为他的超然态度所困惑。诗歌赞扬爱默生对朋友而言既是一座想象力的山峰又是遮蔽他们的天空:“你是深邃而晶莹剔透的冬日晴空。/这里寂静无声,闪耀着一颗颗耀眼的星。”但是,第三节诗却暗示爱默生专注于精神世界的宁静是缺乏激情的表现:也许是巴克斯在你出生时,忘记了从紫色的葡萄里挤出那一滴那是他给人类的礼物,于是你的血经常缺少额外滋养的热力。埃伦·胡珀对爱默生的不耐烦只是她对一个以美德为名义满足于驱走人类本能的社会进行控诉的一部分。她写道:“一种决意不对任何人犯错的罪过/也比这内心中沉寂的冷漠要好。”没有恶意的罪过要比没有人性的美德好;上帝“建造了冷峻的新英格兰的土地,/它的清冷的河水和它的清冷的灵魂”,也创造了“热带的气候和年轻的心脏”。如果诗人未能教会自己的灵魂忍耐,那么她宁愿被抛弃也不做法利赛人[40]:“让我深受罪孽,这样或许我不被铸为石头。”克里斯托弗·皮尔斯·克兰奇(ChristopherPearseCranch,—),开始是一位唯一神教牧师,但是后来他离开了神坛成为一名风景画家。如果他对爱默生怀有任何矛盾情绪,他把这种情绪限制在他在路易斯维尔(Louisville)帮助詹姆斯·弗里曼·克拉克(JamesFreemanClark)编辑《西部信使》(TheWesternMessenger)时所画的系列钢笔漫画上。爱默生并不是克兰奇钢笔画的唯一目标;埃勒利·钱宁、西奥多·帕克(TheodoreParker)和乔治·里普利(GeorgeRipley)等每人都被画了一幅漫画。但是他充满深情地探究、充分地阐释着爱默生的作品。单是这些漫画由《论自然》所启发的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爱默生是一块和谐的南瓜地中的一棵粗壮的树干;是大腿上的一个巨大的眼球;是温和的阳光下正在长大的一个大甜瓜;是一位平静的哲学家,在圣灵涌入前观察着各种各样的歹徒、监狱和精神病院正迅速消失。回到波士顿之后,克兰奇参加了超验主义俱乐部的一些聚会,并寄了一些诗歌给《日晷》。《和谐》(“Correspondences”)于年1月在《日晷》上发表,该诗阐释了超验主义思想的中心原则:和谐的学说。正如爱默生在《论自然》中所言:“每一自然事实都是某一精神事实的象征。自然中每一现象都对应着某种心境。”克兰奇的《和谐》用六音步长短格的无韵诗扩展了这一思想。其相互交替的阳韵和阴韵词尾,使人想到了双行体挽歌:“自然中之万物对于能读懂它们的人都是美丽的化身;/一切存于尘世,皆为不可言说之目的。”原罪降临尘世之前,一切“就如一种常见语言中的字母和单词一样持久”。现在只有天使才能清楚地读懂上帝的语言。人类痛苦地试图到处辨别一个字母,却意识不到我们依然拥有的一种未曾留意的智慧形式——我们无意中每时每刻都在使用的修辞格,它们自身带有的线索表明它们具有现实的象征性:“神秘的光泽静静地落在我们身上,尽管大部分已被遗忘,/通过我们最普通的言语,照亮了我们思想的道路。”就这样闪亮的河水流动,给沙漠以欢乐,伟大的生命之泉向干旱敞开了自我。就这样上帝的话语在浓缩,像雨像露珠,就这样暖风仿佛轻轻吹向上帝的灵,青草和鲜花是新生的征兆。从各种和谐中得出的结论来看,克兰奇的诗在神学上要比爱默生的《论自然》更为正统。对于爱默生的俄耳普斯[41]诗人(Orphicpoet),和谐标志着我们已背弃自己的神性,离开我们周围的广阔的自然外壳。对克兰奇而言,和谐是来自造物主的信息,其意义的碎片“在亚当单纯地生活在伊甸园中时”曾是透明的。只有在修辞格中,我们才感受到我们居住的象征世界中的多重意义。啊,你真理的精神;重访我们的心灵,让我们用光的字母阅读天国的语言,它们写在全地,写在全天——这样我们可以用我们的心,再次认识我们的造物主,在所有的事物中,看到心灵的各种类型。像布莱克(Blake)的《四佐亚》(TheFourZoas)一样,《和谐》以快乐的语调结尾,想象获得救赎的人类生活在一个透明的世界里。但是克兰奇也经受过反复出现的沮丧,这使得即便在朋友中间,他也沉默寡言。在一首题为《沟通》(“Enosis”)的诗中,“Enosis”是“Communion”即“沟通”一词的希腊语用法,他描绘了阻止甚至是最亲近的人走到一起的障碍。思想比语言更深沉,感情比所有的思想更深邃;灵魂永远无法教授灵魂,它们要自学自为。我们是蒙着面纱的精灵;人们永远看不清彼此;我们所有的深入的交流,都不能除去那层模糊的遮蔽。心与心永不能会合;意与意永无法相知;我们是寺庙建成了就无人搭理的柱子。不完整的四音步,扬抑格的节奏,又加上了克兰奇最后的否定姿态:人与人永远无法彼此看清,心与心永远不能相互会合。我们自吹自擂的个性是提早崩溃的产物。分裂的自我还有重新愈合的希望吗?唯有爱能融化“四处分散的思想之星”。只有我们的灵魂得到满足,在诞生它们的泉源旁,由灵感引路,它们在尘世永不会消亡,我们喜欢分散的雨滴,不断增大,直到它们相遇又跑开,它们将再次合并到一起,溶解,流成一脉。玛格里特·富勒—年任《日晷》编辑,即使在年爱默生停办该杂志之前,她就已经开始脱离超验主义文艺圈和超验主义的文学形式。年5月,她获得机会离开新英格兰。一位朋友资助她游览大湖区,这次旅行使她经过尼亚加拉瀑布(NiagaraFalls),穿过芝加哥来到伊利诺伊大草原,一直到西部的密尔沃基(Milwaukee),回来后,她写了一本关于自己经历的书——不是传统的游记,由旅途中所写的笔记和信件推断,这是一系列的观察资料。《年湖区之夏》(SummerontheLakesin)综合了游记、小品文和诗歌手稿。伊利诺伊的洛克河(RockRiver)河湾有一处美丽的庄园,那里成群的鸽子每天下午掠过草坪,这美景使富勒写出了如下颂词:美景宜人,令人愉悦而神圣;小河弯弯,装点着和谐的美丽,壮丽的灌木丛,下面小径草色青青,清晰孤独的小树,每一棵都长在合适的位置,那些树丛常有鹿儿嬉戏;惊得成群的鸟儿飞过草地。7月4日,仍然在洛克河上,她作了一首诗《在称为鹰巢的高地上》(“OntheheightcalledtheEaglesNest”),作为我们熟悉的《加尼米德[42]致它的鹰》(“GanymedetohisEagle”)的题词。她在信中表明她从加尼米德身上看到了自己,她渴望鹰飞来将他再一次带到主神的宫殿。加尼米德回忆在青年时代他就向自然询问自己的出身。山脉和天空都对他不予理睬,但是他在风暴中发现了自己身份的线索:但是,从那微风中的紫罗兰,有时传来一个答案,回答我的希冀,我的天性似乎在分享那些出生的闪电,它们讲述着它火一样骨架的奥秘,恨与爱的飞快信使,那武装朱庇特之手的霹雳,有时击中神圣的塔尖,有时把神圣的树林震击。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它们回答我,而后仍置我于更加孤独之中。在诗的最后,加尼米德仍然拿着杯子等待着,杯中的泉水要给天上的诗人喝。他祈祷着能在夜幕降临之前被允许带着“纯净的圣水”走向天国。当富勒与她的同伴们从乡间回到芝加哥时,她获悉华盛顿·奥尔斯顿(WashingtonAllston)已经过世。四年半以前第一次与他会面时,富勒就为他“天才的微笑”和他谈论艺术的风采所倾倒,迸发成“一系列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她为《日晷》的第一期写了《年夏奥尔斯顿先生画展印象录》(ARecordofImpressionsProducedbytheExhibitionofMr.AllstonsPicturesintheSummerof)。她自己最好的十四行诗《弗拉克斯曼》(“Flaxman”),是写给以经典的浅浮雕和版画而闻名的浪漫主义雕塑家和画家弗拉克斯曼的。这首诗就是模仿奥尔斯顿写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鲁宾斯(Rubens)的读画诗(ekphrasticsonnets)而作的。在芝加哥的那天傍晚,日落“平静壮观,超过西部所见的一切”。看来这是听到“美国提坦”[43](Titian)(人们如是称呼奥尔斯顿)已经离开尘世的适合背景。尽管奥尔斯顿信奉的三位一体基督教使他对超验主义的背叛思想充满恐惧,但许多超验主义者对他一生忠于艺术、对他由于未完成的杰作《伯沙撒的盛宴》所经受的痛苦所打动。富勒祈祷奥尔斯顿的灵魂如今在一个地方,那里“爱会使他摆脱恐惧的控制”。在西部旅行所经历的自由与兴奋之后,富勒回到新英格兰,感到一种沮丧。尽管爱默生鼓励她写《湖区之夏》(SummerontheLakes),并帮她找了一位出版商,她对他还是有些不高兴,厌倦了爱默生把她指定为女先知或缪斯的角色,对新英格兰的文化局限也很恼火。她年的日记包括她所写的最后的诗歌,也包括了那年夏天她访问康科德时的叙述。在那里,爱默生给她读了他所作的一篇新随笔《论生活》(Life),后来作为《经验》(“Experience”)[《随笔,第二辑》,(Essays:SecondSeries)]出版。她写道:“他给我读了他关于生活的随笔,极为美妙、丰满、令人钦佩。但是啊,是那样冷漠。只有宇宙中的真理,没有爱,没有多样的现实。”然后她突然住嘴。“然而因为他向我指明一切存在的意义,我便为他伤心是多么的愚蠢。”在两天后写给爱默生本人的一封信中,她简要地解释了他们之间的不同:“你是才智,我是生活。”她想要一个比康科德更大、更多样化的世界,想要比一位才华横溢的学者的来信更充满激情的关怀。《叉铃[44]》(“Sistrum”)一诗写的是纪念女神伊希斯[45](Isis)的仪式上所用的类似拨浪鼓的乐器。在这首诗中,她宣称需要达到内心和谐而不牺牲支撑她的精力:“我刚出生时生命的流淌/我不会厌弃你的力量/直到在你声音的变化中/和声的三个音部清晰可听。”六年后,已是短暂而辉煌的罗马革命中一位老兵的她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她从一艘在直布罗陀港被隔离的船上给她的朋友马库斯·斯普林(MarcusSpring)写了一封信。她已与丈夫和孩子在佛罗伦萨登上了伊丽莎白号双桅船,但是他们计划的美国旅程因天花爆发而受阻,伊丽莎白号的船长死于此病。她描述了船长的海上葬礼的凄美——海上的船只旗幡招展,赫尔克里士[46](Hercules)的船尾柱包裹在玫瑰色的水汽中。但是一种不祥之兆使她又写道:“是啊,是很美,但是我们为这世界的诗篇付出了多么珍贵的代价啊!”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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